全球快报:海上风电巨变!“双三十”用海政策即将出台
近日,海陵岛国际风能大会在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召开,会上,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海洋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宋维玲表示,今年上半年,自然资源部将印发《关于规范海上风电用海管理的意见》,意见指出,将大力推动海上风电深水远岸布局,在严格执行海上风电“双十”标准前提下,新增海上风电原则上应在离岸30公里以外或水深大于30米的海域布局 。
海上风电巨变,“双十”变“双三十”
2016年,为进一步完善海上风电管理体系,规范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秩序,促进海上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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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要求,海上风电场应当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考虑开发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原则上应在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域布局。
这就是我国海上风电的“双十”政策,“双十”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与各种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自然历史遗迹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河口、海湾、滨海湿地、鸟类迁徙通道、栖息地等重要、敏感和脆弱生态区域,以及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发生冲突。
本次“双三十”政策的规定,也是经过细致严谨的研究结果,宋维玲指出,我国近岸海域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主要分布在30米等深线以浅,依靠“双十”内禁止、“双十”外点状避让的风电布局策略,很难充分保证海洋生态空间的完整性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双三十”的出台,严格意义上是“双十”原则的进一步延伸,标志着我国海上风电技术的进步,也是我国高效用海、规范用海的重要举措。
近海海上风电项目,不再新核准
截止2022年底,我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预计达3250万千瓦,占到全球海上风电装机近一半左右,在我国已建成的海上风电项目中,绝大多数为浅水近海风电场,近海成为海洋开发利用最密集的区域,也是用海需求和矛盾最集中的区域。
行业相关人士表示,早期,我国风电技术尚不成熟,在近海、潮间带开发风电场相对简单,成本和建设难度较低,当时海上风电的开发建设主要集中在潮间带地区,占用了大量的海岸带和湿地资源。
随着近海资源的开发殆尽,海上风电必然要走向深远、迈向深蓝。
宋维玲表示,“十四五”期间,不符合“双三十”政策的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将不再新批核准,已核准、在建、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不受影响。
相关人士指出,远海风能资源更为丰富,风电向深远海布局所需技术已成熟,目前,欧洲新建海上风电的平均离岸距离达52公里、水深达44米,英国风电布局已突破60米水深,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
当前,我国已经具备相应能力,海上风电技术飞速进步,大兆瓦海上风电机组推陈出新、风电设备国产化进程加快、海上漂浮式风电样机成功示范、大型施工船舶相继下水、超远距离输电技术得到突破,这一切都是我国海上风电产业走向深远、迈向深蓝缺一不可的基石。
影响不一,倒逼漂浮式技术进步
“双三十”的正式出台,长远来看,会极大的驱动海上风电产业的发展,随着海上风电逐步走向深远海,因各省地址海床条件不一样,影响还是会有所差别,从资源储备来看,江苏、山东等江苏以北沿海省份符合双三十要求的海风资源储备相对较少。广东、浙江、海南等地区符合要求的资源相对较多。
从2022年底续预计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来看,其实大部分项目实际建设条件已经达到“双三十”要求,即使未达标的项目,也已经取得了核准手续。
相关人士指出,即便规定正式出台,也影响不大,海南省虽然海上风电刚起步,但是大部分项目都超过水深30m或离岸距离30km以外,影响也有十分限。
我国海上漂浮式技术已经从样机逐步走势规模化示范阶段,国内目前已经有6个样机示范工程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 目前国内已投运的漂浮式海风项目有“引领号”、“扶摇号”;中海油漂浮式项目也于近日成功出海。
从成本来看目前国内近海风电场建设成本约1-1.4万元/KW,当前已投运的漂浮式海风试点项目造价为3.8-4万元/KW,为前者的3倍左右,相关人士预测,漂浮式风电不需要打桩、基础等工程施工环节,“双三十”政策的发布,会倒逼漂浮式风电技术成熟进步,其成本有望快速下降。
(图片来源:veer图库)